第三十次中俄总理会晤联合声明(全文)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中俄总理第三十次平常会晤联合声明。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邀请,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M.V.米舒斯京将于2025年11月3日至4日访华。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会见米舒斯京总理。 11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和米舒斯京总理在杭州共同举行中俄总理第三十次普通会晤。两国总理(以下简称双方)表示,在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的战略引领下,中俄迈向新时代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到历史新高并持续向前发展。 2025年5月和9月,两国领导人在莫斯科和北京举行会谈,达成重要共识发展双边关系的战略协议。基本上,根据两国领导人的共识,两国将尊重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等双边文件和宣言确定的基本原则,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秉持睦邻友好、全面战略协作、互利共赢的精神。合作。我们重申,中俄始终互为优先合作伙伴,将继续加强各领域合作,妥善应对外部挑战。双方表示,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苏联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80周年。联合国的鼎。中俄作为二战主要战胜国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将共同抵制篡改二战胜利和二战历史的图谋,充分尊重《联合国宪章》,将其作为国际法基础,推动实现平等有序的多极世界。双方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始终坚定相互支持。俄罗斯重申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授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俄罗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坚定支持中国政府实现国家统一。中方支持俄罗斯维护自身安全稳定、国家发展繁荣、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什叶派内政。双方高度评价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对深化两国务实合作重点领域交流对话的引领作用,重申愿进一步提高该机制效率,提升两国务实合作水平。双方表示,2024年,中俄经贸合作将克服外部负面因素影响,持续健康发展,双边贸易额再创新高。双方愿共同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务实合作不断发展两国之间的所有合作。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继续优化贸易结构,发挥电子商务、农产品、中间品等双边贸易增长点。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共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继续加强在专门国际组织框架内的产业合作,维护国际社会的标志性合作精神,反对其活动政治化。 ——加强服务贸易合作,包括旅游、交通、信息技术、创意、电子游戏等服务贸易领域合作,扩大在金砖国家、东盟等多边机制中的服务贸易合作。上海合作组织。推动落实2023年5月中国商务部和俄罗斯经济发展部签署的《关于深化服务贸易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继续加强两国电子商务合作,切实落实政策交流、产业对接、能力建设和地方合作,积极鼓励两国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线上促销活动,将优质特色产品推向相互市场。 ——我们支持2026年在中国举办第十届中俄博览会和第六届中俄地方合作论坛。 ——落实北极问题合作,深化中俄总理常会北极航道合作分委会框架内的合作,包括改善北极、极地航行安全等。船舶、技术和人力资源开发,增加北极航道的货运量,提高其相对于其他国际航道的竞争力。海上航线。 ——维护北极和平稳定,促进北极可持续发展。在国际法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在北极理事会等多边平台开展建设性合作。 ——扩大林业领域合作,投资俄罗斯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先进木材加工项目,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我们将通过实施联合投资项目,深化农业领域合作交流,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等产业链各环节合作。 ——推动遗传资源、畜牧兽医、植物等重点领域研究保护、土壤改良、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繁殖。加强动物疫病防治、诊断技术、兽药和疫苗研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享成果。支持推动两国在大豆、白胸肉鸡等资源领域合作。 ——继续创造有利条件,扩大农产品、粮食互市出口规模和品种。 ——加强市场准入合作,增加俄罗斯动植物产品对华供应。 ——欢迎俄方继续举办“俄罗斯制造”展览,在华设立俄罗斯国家馆,扩大两国工商界互利合作。 ——积极实施智慧通关合作,不断推进通关便利化合作项目双方互认“单一窗口”和“授权经营者(AEO)”,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为双边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我们将继续开展港口合作,共同采取措施,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港口运营体系,提高港口通行效率,扩大港口国际货物运输种类和运量,确保港口双向交通畅通无阻。 ——继续采取联合措施,优化口岸班列(含空车)发运,增加中俄铁路口岸外贸货运量,协调保障俄罗斯境内集装箱班列平稳运行,积极推动跨境旅客列车复工,支持危险品铁路运输发展,推广常规无纸化运输。 ——进一步发展中俄内部道路运输协议,继续提高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水平,扩大国际道路运输危险品类别。 ——不断推进自动驾驶跨境货运合作,加强信息交流,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应用。 ——加大合作力度,拓展仓储配送、重货等新的物流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改善服务交付,提高物流效率,更好地应对两国企业和民众多元化的邮政需求,增强两国物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韧性。 ——加强海运、内河、联运等领域交流,提高经济效益和便利性。 ——鼓励两国航空公司扩大客运和航班规模中俄之间的货物运输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 ——共同致力于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加快推进中蒙俄中程铁路完善改造等走廊框架内重要项目和问题合作。 ——深化海洋经济合作,共同完善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国际航线安全畅通。 ——加强政策协调,促进两国监管政策更大程度的一致性或兼容性,在平等和保护国家主权、相互尊重、互利合作的原则基础上坚持联合国的核心地位,确保人工智能系统算法符合各国法律法规。 ——深化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d 推动《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早日生效。 ——高度评价两国在跨境水域水质监测、环境灾害应急通信、跨境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等领域的合作。继续在环境保护分委会框架内开展常态化合作,包括与现有的废物管理合作工作组。深化中俄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水域联委会框架内的合作,包括与现有防洪合作工作组的合作。为确保两国边境地区防洪安全,我们将继续深化水文防洪领域合作。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合作西伯利亚虎、东北豹、普氏野马和雪豹等物种。支持中俄大熊猫、金丝猴保护合作。 ——我们将继续深化以国家公园为重点的自然保护区合作交流。 ——继续加强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框架内的环境问题合作。 ——继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作,开展寒地“好住房”联合攻关,在城市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工程”等专业领域开展互学互鉴,搭建市长与青年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交流经验的平台,开展城市领域互利合作研究建设发展。支持企业、学术界、高校建立联系与合作。两国。 ——加强中国国务院国资委与俄罗斯联邦国资局合作,定期举行会议,开展国有资产和企业改革发展监管政策和经验交流,解除信息交流渠道封锁,为中俄企业拓展合作空间、取得更多务实合作成果创造有利条件。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在反垄断执法和竞争政策领域的合作协议》,继续深化竞争领域交流与合作,加强在反垄断执法和竞争政策领域的合作。打击跨境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经济贸易环境。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领域,交流法律执法经验,共同打击跨境商业秘密侵权。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交流与合作。 ——支持两国外交领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保护各自在对方国家境内的人民、机构和项目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双方将加强外国和地区安全信息交流,在发生骚乱、武装冲突、自然灾害等危及生命安全的事件时,为对方开展外国公民的紧急保护、转移和撤离提供支持和帮助。第三国和地区的健康状况。 ——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合作,推动制定统一标准,保障电子商务、跨境购买服务等领域的维权水平。 ——继续加强能源计量、传染病防控计量等领域务实交流与合作。 ——深化标准化领域交流合作,促进中俄贸易便利化。我们将定期交换标准信息,推动能源、民航、农产品、汽车等领域加强标准协调耦合,在人工智能、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开展标准化合作。召开双边标准化合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在国际和区域标准化工作中的立场协调和相互支持死了。 ——加强2018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框架内的务实合作。三方积极评价中俄科技、创新和高技术领域合作取得的成就,希望进一步深化合作,使两国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进步的强大动力。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继续深化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科技合作。制定了《中俄科技创新合作路线图(2026-2030年)》。推动大科学装备开放交流。不断推进重大科研合作项目。培育合作增长点。支持之间的交流科学家和研究机构。加强多边框架特别是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机制内的合作。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合作,为两国创新主体和权利人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促进两国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交流,推动续签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合作备忘录。 ——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信息通信技术合作分委会人工智能工作组框架内,成立人工智能合作专家委员会,作为分析和磋商机制,为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信息通信技术合作分委会人工智能工作组框架内的人工智能合作提供分析咨询机制。提出在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标准化、产业化应用等方面保障合作的建议、技术方案和实践路径。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高水平专家参加专家委员会。 ——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项目和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的互利合作,建立尊重国家主权的对话伙伴机制,加强发展战略、治理规则和技术标准的耦合协调,发展安全可靠的人工智能系统。双方愿配合中方倡议建立全球人工智能合作组织。 ——加强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局与通信信息监管部门合作俄罗斯联邦相关领域的理学和中位数。域通信。 ——深化信息通信技术合作,加强跨境陆地、海缆基础设施合作,在卫星互联网等前沿技术领域开展互利合作。 ——继续加强开源领域合作,鼓励企业、开发者等积极采用开源,共同打造优质开源项目和社区,推动重点行业优质开源成果产业化,实现开源领域共同进步。 ——加强中俄在无线电频率协调领域的合作,在相关国际机会上就双方立场相似的问题相互支持。 ——发展陆路、公路、铁路邮件运输,减少邮件运输时间,提高服务水平副品质。 ——我们高度重视两国在航天领域的合作,认为在航天重大项目上开展长期互利合作符合双方在创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共同利益。 ・我们同意根据双方共同利益加强航天领域沟通,推动实施“中国航天局与俄罗斯航天局航天合作概述2023-2027”项目。 ——支持国际月球科学研究站与拟定中俄探月任务的合作,落实好《中国国家航天局与俄罗斯航天局合作建设国际月球科学研究站月球电站的谅解备忘录》。 ——继续加强卫星领域互利合作ite导航。推动北斗系统和格洛纳斯系统及其服务和扩展系统实现更高程度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加强两系统同时使用时的服务性能、用户信息支撑和应用开发的联合监测和评估,提高两系统民用导航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使其在两国不同经济领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四方强调,当前中俄投资合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为深化中俄务实合作发挥重要作用。双方希望不断推进企业投资合作,进一步激发地方投资合作活力,不断提高投资合作质量和效率。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共识:制定并推动实施新版《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为双方加强投资合作提供指导。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投资促进和相互保护协定》为基础,构建更加稳定、透明的营商和法制环境。 ——积极寻找有利条件,深化机械装备、汽车和交通基础设施、林业、建材生产、化工、轻工、矿业、能源、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合作,推动投资项目落地。 ——支持有序扩大农业领域投资合作,推动完善农业投资合作支持体系,加强产业供应链关键环节合作打造农产品生产、采购仓储、物流加工等产业链,支持中国企业投资俄罗斯大豆、玉米等农产品种植。双方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签署关于深化中俄农业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打造通信网络、计算能力和智能化基础。设施。推动可持续发展领域投资合作。 --建立汽车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直接沟通渠道与行业组织一道,推动解决企业投资激励、产品类型审批等问题,继续深化汽车及零部件生产技术、标准、投资等务实合作。 ——支持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活动,为优化中俄两国营商环境创造必要条件,推广先进经验。五方均积极评价中俄金融领域合作的新进展,表示愿继续发挥金融合作分委会和中俄财长对话会的潜力,进一步加强两国金融领域合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双方同意: - 保持以当地货币付款的进度。 ——我们将不断推进中俄务实合作金融业和资本市场,进一步促进两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我们将继续支持两国信用评级机构合作。 ——支持两国扩大保险和再保险领域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旅游发展。 ——继续充分利用两国在金融领域所需的合作机制,加强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深化中俄海关、财政、金融领域合作,持续推进多双边金融合作进程,与时俱进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基于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督等同性互认的赌注中俄市场按照有关原则和法律法规,妥善开展中俄投资者金融市场相互准入相关工作; ——进一步优化中俄公民零售支付服务,保障跨境零售支付和旅游业发展。 ——认识到金融智库合作的重要性,支持中国金融科学院、俄罗斯联邦财政部财政研究所、俄罗斯联邦金融大学在合作协议框架内加强交流互访,围绕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学术讨论,促进创新发展。 ——深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框架内合作,持续推进合作通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之间的金融渠道。 ——继续在打击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特别是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欧亚反洗钱和金融恐怖主义行动组织(EAG)框架内保持沟通与合作;双方坚信,受影响国家及其资产免于承担的国际义务必须得到绝对遵守。未经所有者同意,没收、冻结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主权资产,严重违反各国主权平等的基本原则,破坏全球金融秩序的稳定。六方高度评价中俄能源合作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挖掘能源合作潜力,不断巩固全面能源伙伴关系,加强能源合作深化全方位、全方位、深层次能源合作格局,共同维护国家、地区和全球能源安全,推动保障所有人用得起、可靠、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推动全球能源转型公平平衡。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深化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领域合作,支持两国企业继续推进能源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保障跨境能源通道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可再生能源、低碳能源、氢能、储能、碳捕获、碳利用、碳储存系统等新兴领域合作。 ——继续推进田湾核电站、须大坝核电站建设项目,项目将按计划建成投产。在这个坝上双方应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合作,按照互利共赢、利益平衡的原则,通过“一揽子”方式,逐步推进热核聚变、快堆、闭式核燃料循环等领域合作,探索核燃料循环上游和新型核能项目建设合作。 ——继续加强全球能源市场稳定,扩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对话。支持保证开放、公平竞争、非歧视和自由的能源市场。 ——继续加强中国国家核安全局与俄罗斯联邦环境、工业和核监管部在核安全监管领域的合作。 ——支持2025年举办第七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进一步拓展务实合作两国公司之间的配给。双方认为,两国人文合作对推动两国关系发展至关重要,对两国各领域对口合作取得的丰硕合作成果感到满意,将继续深化上述合作。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进一步扩大双向留学,为两国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推动校际高质量合作、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和科研合作,支持中俄基础科学研究所建设,继续发挥中俄大学联盟和盟高中联盟平台作用,推动建立中非俄职业教育联盟。并支持中文俄罗斯和俄语教育。推动中国语言教育,加强青少年学生交流。 ——我们高度评价2024-2025中俄文化年取得的成果,将继续深化两国在戏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将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俄罗斯联邦文化部2024-2027年合作规划》,继续举办全国文化节、图书馆论坛、中俄文化大会、莫斯科“欢乐春节”、北京“冬日节”,共同支持“国际视野”国际音乐大赛等活动。 ——深化卫生领域合作,鼓励中俄专家在传染病、肿瘤防治、传染病防治等领域开展合作。发展核医学、妇幼保健、眼科、精神病学和传统医学。 ——高度评价中俄医科大学联盟的努力和医学院的水平。推动包括医学教育在内的医学教育合作;我们将加强远程医疗、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医学创新领域合作。落实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卫生部关于数字医疗转型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促进药品和医疗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合作,包括药典标准的交换。 ——继续定期举办灾害医学实践培训和国际会议。 ——共同加强多边平台内卫生问题对话与合作(包括世界卫生组织、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共同反对将卫生问题政治化的企图。我们还可以在废气健康领域相互支持。 ——加强中国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总局、海关总署、俄罗斯消费者保护和公共福利监管部门合作,保障疫情健康安全,防止跨境感染。 ——在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平台加强建立“病原体获取和利益共享体系”沟通协调,共同提高备灾和疫情应对能力,加强生物安全领域合作。 ——延续2022-2023中俄体育交流年的丰硕成果,我们将继续加强包括传统体育在内的体育领域交流。双方同意重点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继续成功举办中俄青年运动会、联合训练和友谊赛,积极推动地方体育合作,促进中俄体育共同发展。高度评价俄罗斯于2025年1月成功举办第四届中俄冬季青年运动会、中国于2025年5月成功举办第四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体育部长会议。 ——评价中方决定试行对俄罗斯公民单边政策性免签政策和俄罗斯对中国公民实行互惠临时免签政策。双方将合作进一步提升两国人文交流便利化水平。 ——确认游客数量增长的积极趋势,推动旅游基础设施新改善,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服务质量。丰富旅游体验,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旅游线路。 ——加强举报合作,反对虚假信息传播,维护传统道德价值观,尊重彼此核心利益。我们将继续推动媒体领域全面、深入合作,包括在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电视节目制作合作的协议》,加强视听内容交流合拍、版权交易和合作传播。我们将继续合作,共同保障中俄记者良好的工作条件,加强对他们的保护,捍卫国际专业领域的职业权利和媒体多样性。推动中俄图书翻译出版参加伙伴国家举办的国际书展。组织重大媒体活动,加强专业对话,在全球和地区新闻联盟框架内相互合作和支持。 ——通过推进电影联合制作项目,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电影制作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电影局与俄罗斯文化部电影合作2030年行动计划》。鼓励彼此举办电影节、动画电影周,支持电影制作合作。还积极参加在国外举办的国际电影节。中方支持俄罗斯设立欧亚开放电影奖和欧亚电影艺术学院。 ——扩大档案领域合作,推动档案馆等合作项目实施出版档案编纂、组织历史档案展览、交流档案工作经验、交换共同感兴趣的档案副本,商定《中俄人文合作档案合作小组委员会2026年至2030年工作纲要》并在其框架内开展活动。 ——加强青年创业、志愿者工作、创意产业、爱国主义教育等青年领域合作。推介地方和非营利组织,扩大务实交流。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平台上共同倡导青年发展优先。八国高度重视并欢迎中俄两国在经贸、投资、人文等领域的地区和边境合作积极发展,支持城市间交往进一步扩大合作地域范围、相关领域和规模,进一步完善双方合作的法律和规范基础。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我们将落实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主席会晤有关问题达成的协议,充实拓展“东北—远东+”合作的范围和内容。 ——推动落实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流域联邦区区域合作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协议。 ——我们将进一步挖掘两国地方双向贸易潜力,丰富和创新合作形式,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边境贸易、服务贸易发展。 ——创造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为两国企业到对方省份和省份投资兴业、深化生产领域合作创造条件。 ——支持两国经济园区对接,积极研究在俄罗斯远东和北极地区优惠政策框架内发展互利合作,促进投资和贸易往来。 ——探讨在俄罗斯远东国际跳跃开发区框架内开展互利合作。 ——利用俄罗斯国际快速开发区优惠政策,推动俄罗斯远东地区中俄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建设。 ——加强黑瞎子岛(大乌苏里江岛)共同保护开发合作,推动实施《黑瞎子岛(大乌苏里江岛)共同保护实施路线图》——支持后贝加尔粮食储运基地项目推进,双方将努力增加俄罗斯对华粮豆出口潜力。 ——加快推进满洲里至佐尔贝加尔跨境标准线复线项目,增强跨境铁路运输能力。 ——支持中贝加尔湖框架内项目实施对接滨海边疆区“俄罗斯”岛科技创新中心,探索利用中心优惠政策开展海洋、生物技术、通信技术等创新高科技领域合作——支持两国地方政府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释放中国地方政府发展潜力d 俄罗斯。 ——支持两国通过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全俄地方政府发展协会等渠道建立人文伙伴关系和友好城市关系。九国强调,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全球治理理念等一系列全球倡议具有重要积极意义。中方积极评价俄罗斯提出的欧亚安全架构理念。双方将继续推动“一带一路”和大欧亚伙伴关系并行协调发展,推动同欧亚经济联盟、上海合作组织、东盟等区域国际组织对话。双方将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与合作共赢紧密结合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将全面落实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持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巩固合作成果。双方强调,禁止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采取规避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单方面强制措施。这是非法的,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准则。双方将尽力在反对单方面强制性措施方面相互支持与合作。双方支持宣布每年12月4日为“反对单方面强制措施国际日”。推动包容性经济全球化,加强伙伴对话,协调立场,推动形成公平的全球贸易和金融金融体系,扩大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参与全球经济治理,防止国家在世界经济特定领域滥用垄断和主导地位。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双方支持加强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支持世贸组织改革,包括全面恢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现行运作和完善决策机制,加强世贸组织运作的效率和权威。坚决反对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和原则的强制性措施,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推动营造更加开放、包容、透明、非歧视的国际贸易环境。我们将共同推动2026年3月在喀麦隆举行世界贸易组织第十四届部长级会议期间达成重要协议。ries 是国家。双方同意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框架内加强协调,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霸凌和保护主义,反对采取单边强制性措施的不当行为。双方将继续在世贸组织议程上共同关心的领域加强合作,包括通过金砖国家非正式交流机制讨论相关问题。双方强调,中俄将继续加强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合作,包括有效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十年发展战略(2026-2035)》,并与其他成员国一道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工作完善进程。双方均认为有参与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领域机制,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综合中心、禁毒中心相关协议早日生效。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峰会(2025年9月1日,天津)通过的宣言,中俄将在可持续能源发展、数字经济、工业绿色发展、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合作等文件达成的协议基础上,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推进经贸领域合作。双方强调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国务院关于建立上海合作组织的天津宣言》的重要性有关成员国同意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的建议,同意密切合作,共同行动,加快就金融机构运作等各类问题进行磋商。中方支持俄方主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总理)峰会的努力,愿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合作,支持俄方筹办2025年11月17日至18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总理)峰会,使会议取得丰硕成果,共同促进成员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深化人文交流。和文化交流。双方积极评价俄罗斯主办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会议成果(9月2025年2月6日,符拉迪沃斯托克),重申继续支持双方就改善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加强多边贸易体系、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创新和技术领先等方面达成的协议。创新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对双方有利。两国在上述领域拥有共同利益,将支持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开展务实合作。双方愿继续加强金砖国家框架内沟通合作,落实历次会晤达成的协议,扩大金砖周边对话和“金砖+”合作,维护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双方愿根据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深化经贸投资合作。重点反对单边强制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经济特区发展,推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旅游等领域高效合作。双方视二十国集团为经济论坛,愿继续在二十国集团框架内加强合作,推动建立多极国际架构,就主要经济和财政挑战制定平衡、协商一致的解决方案,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公平改革,增强南方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双方愿继续继承金砖国家担任二十国集团主席国(2022-2025年)取得的成就,坚定支持轮值主席国南非成功举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约翰内斯堡,2025年11月22日至23日)。双方将加强务实合作“大图们倡议”下贸易、投资、交通、能源、旅游、环境等领域合作。双方将加强同东盟合作,支持东盟在地区文化中的中心地位,在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等地区框架内密切协调配合,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双方将加强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内合作,推动落实《亚太经合组织2040年布城愿景》和《新西兰行动计划》,到2040年建成开放、充满活力、坚强、和平的亚太共同体,实现亚太人民和子孙后代的共同繁荣。双方将继续相互支持讨论经贸问题,推进务实合作。俄祝贺中方成功举办2025年APEC峰会并重申支持中方中国将于2026年主办亚太经合组织。两国将共同努力,推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三次峰会取得圆满成功。双方鼓励各国特别是来源国和平利用科学技术。我们将坚定保护发展中国家不可剥夺的权利,推动联合国大会通过“促进国际安全领域和平利用科学技术的国际合作”决议。我们主张全面有效落实,平衡安全利益和发展权利,反对利用国际防扩散机制实施非法单边限制或技术遏制。双方将继续加强在中俄气候变化联络小组框架内及各多边层面(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的沟通与合作。ai合作组织),本着责任共担、共同但有区别、各自能力的原则,兼顾不同国情,推动各方全面、充分、有效合作。有效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在不损害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的前提下,实现全球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包括适应气候变化、发展碳市场、应用低排放技术。双方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措施,包括单边措施,决不能成为任意或无理歧视或隐性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努力改善两国人民生活福祉,协调实现多项目标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经济、创造就业和消除贫困,共同推动全球变革。双方呼吁共同应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毒品走私等传统和新兴安全挑战和威胁。在中俄总理第三十次定期会晤框架内,十国签署了以下文件: - 《中俄总理第三十次常会联合宣言》 - 《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 《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纪要》 - 《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纪要》 - 《中俄总理第三十次常会联合宣言》中俄两国总理第二十六次普通会晤委员会中俄》 - 《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纪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关于2017年11月1日签署的风险管理合作的审查》 - 《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合作议定书附件的议定书》俄罗斯联邦《防止中俄边境非法贩运核材料和放射性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植物检疫监管局关于输华绿豆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2014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植物检疫总局关于输华绿豆的议定书》(2014年10月13日)《中国与俄罗斯联邦动植物检疫局关于俄罗斯麦麸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中国卫星导航系统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航天局关于2021年至2021年中俄卫星导航领域合作路线图实施结果的联合声明》《2025年》——《中俄卫星导航领域合作路线图》 2026年至2030年卫星导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深化中俄农业投资合作的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俄罗斯联邦交通运输部关于极地海域作业船舶专家培训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深化中俄农业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与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甲虫、蝗虫、棉铃虫等害虫防治合作的谅解》——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中国电视台、俄罗斯移动媒体合作备忘录中,双方同意于2026年举行中俄总理第三十一次例行会晤。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舒斯京签署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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